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4月20日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2.追偿本外币债务;
3.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4.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5.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6.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7.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8.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9.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
10.接受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11.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12.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投资;
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